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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技术服务车辆租赁项目的公示公告

关于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技术服务车辆租赁项目的公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效能与响应速度,有效保障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指导、现场诊断、设备巡检、政策宣贯等公益性、常态化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拟启动技术服务专用车辆租赁项目。

本次技术服务车辆租赁旨在解决中心在服务覆盖广度与深度上面临的实际交通需求,确保服务团队能够高效、及时地深入各区市、园区及企业一线,提供精准、便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租赁车辆将专项用于与企业技术升级、工艺改造、质量提升、数字化转型等密切相关的现场服务活动,严禁挪作他用。

一、 租赁需求概况
1. 车辆用途:专用于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公益性技术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上门咨询、技术难题现场会诊、智能制造水平评估、安全生产指导、惠企政策实地宣讲等。
2. 服务范围:覆盖青岛市全域,重点保障对偏远区市及产业集群的服务可达性。
3. 租赁要求:拟租赁适合长途及复杂路况、空间满足设备与人员搭乘需求的商务车型或SUV车型若干辆,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完备。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 拥有稳定、合规的车队资源与管理体系,能够提供符合安全与技术标准的车辆。
3.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服务投诉。
4. 具备完善的车辆调度、运维保障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 公示与意见反馈
现将本项目租赁意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请填写具体天数,如:5】个工作日(自【请填写起始日期】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在公示期内与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联系,提交公司简介、资质证明、服务方案及初步报价等资料。

本次公示旨在广泛征集市场资源,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

联系单位: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请填写具体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请填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请填写详细地址】

特此公示。

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请填写公示发布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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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1 17: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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